「
Nanan
南安記憶
」
每個地方都有獨特的味覺記憶
也有最能體現當地特色的風物日常
伴手禮則是這個地方最接地氣的文化名片
當我們提起南安的伴手禮時
我們會想起些什么?
是軟糯香甜的英都麻糍,
還是Q彈爽口的洪瀨雞爪?
是匠心獨運的石材文創,
還是活靈活現的掌中木偶?
南安
特色
南安,
一個擁有豐富旅游資源的
美麗現代城市,
同時也是一個
有著深厚歷史積淀的千年古郡。
風情南安
不管是遍布全球各地的南安游子,
還是向往南安城市風情的游客,
每個人眼中的南安,
都有著獨特的地方煙火味,
這種煙火味
被寄托在形形色色的
各種伴手禮上,
或深藏在街邊小巷,
或彰顯于繁華鬧市。
2020年,
哪種南安煙火味讓你怦然心動?
由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海絲商報社聯合主辦的
第三屆南安伴手禮征集評選活動
正式啟動
今年的征集評選活動時間
將持續至9月底
/TIAO JIAN/
參評條件
征集的門檻并不高
如果您想參加征集活動
只需滿足以下要求即可
↓↓↓
本次伴手禮征集對象包括農特產品、地方名點、傳統工藝品、文創商品、優勢產業產品五大類,參評的企業和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參評企業必須在南安注冊,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以及相適應的生產場地、生產設備、檢測設備,且具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證照。從事食品生產的企業,必須同時持有相應的衛生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
2
參評產品在包裝上應符合個性化、人性化、便利化,倡導綠色包裝設計,做到自然、健康、環保、實用,設計風格時尚,能凸顯產品檔次,設計思路明確,具有原創性和可操作性,能突出本土風格和地域特征。食品類產品保存期限至少2天,便于提拿、寄送。
/FANG SHI/
參評方式
參評方式也很簡單
可通過下面3種渠道
↓↓↓
1
市民推薦:市民可通過致電文體旅局旅游科電話0595-86391981或者通過南安旅游官方微信進行推薦;
2
鄉鎮推薦:各鄉鎮推薦轄區內符合伴手禮認定暫行標準企業參加評選;
3
企業自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或者個體戶,可填寫“南安伴手禮認定申請表”(電子表格可致電文體旅局旅游科索取),并將表格發送至文體旅局郵箱nalyj86391989 163.com。
為了方便活動評審及宣傳,企業可將伴手禮樣品寄送到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旅游科收),如涉及貴重物品可退還。產品寄出后,請致電主辦方確保收件。
/PING XUAN/
評選方式
征集活動結束后
我們將進行活動評審
除了專家初評之外
我們也會邀請市民
為征集心儀的南安伴手禮
投上神圣的一票
↓↓↓
1
專家初評(2020年8月1日至8月20日):邀請熟悉南安的民俗、旅游、營銷等專家對所有報名商品進行初選,評選出20個提名(已經入選泉州伴手禮名錄的伴手禮商品,可直接進入提名)。
2
市民打CALL票選(2020年8月21日至8月27日):獲得提名的20個伴手禮品牌將通過海絲商報、南安旅游和文化南安微信公眾號,統一進行市民打CALL,最終評選出1家獲得“最佳人氣獎”榮譽稱號。
掃碼關注海絲商報微公號
掃碼關注南安旅游微公號
掃碼關注文化南安微公號
3
最終評審(2020年8月28日至9月10日):最終評選出15家伴手禮入圍南安第三屆伴手禮名錄。
4
公布結果和頒授證書牌匾:2020年9月下旬,公布第三屆南安伴手禮正式名錄名單,頒授相關證書及牌匾。
/XIN XI/
更多信息
想了解更多活動信息
可聯系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
電話:0595-86391981
電子郵箱:nalyj86391989 163.com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洋美村段
郵編:362300
南安伴手禮認定暫行標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伴手禮是旅游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伴手禮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規范南安伴手禮市場秩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廣南安伴手禮品牌形象,提高其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促進我市旅游購物市場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
第二條本標準所稱南安伴手禮,是指本地企業主要針對旅游購物或禮品市場研發、生產和銷售,具有南安地方特色,并不以消費者就地使用為主要目的,同時能夠滿足消費者購物留念、贈予需求和傳播南安旅游形象等多重功能的、便于攜帶和儲存的、經認定的旅游購物品。
南安伴手禮分為五大類:農特產品、地方名點、傳統工藝品、文創商品、優勢產業產品。
(一)農特產品:指出產于南安本地、品質優異的農林產品或加工品,包括生鮮農副產品和農副產品加工品兩個亞類,如龍眼、荔枝、蘆柑,以及茶、米粉、茶餅、茶飲料等。
(二)地方名點:指便于攜帶和保存,富有南安特色的點心美食,通常為能夠直接食用,或經過簡單加熱即可食用的食品,包括糕點、酥糖、干果、蜜餞、豆制品、炒貨等類型。
(三)傳統工藝品:指富有地方文化特色和文化精神,具有獨特制作工藝、技藝、傳承歷史和藝術內涵的工藝美術品,包括陶藝品、雕藝品、鐵藝品、編織品、漆器、錫器、木偶等類型。
(四)文創商品:指既具有鮮明地方特色,又緊跟時代潮流,并融入現代科技元素,運用現代創意理念,打造出的具有一定文化內涵、藝術價值、美學意蘊的工藝品,包括以本土工藝、技藝、材料等為手段表現新的內容的工藝品,以及以現代科技手段和藝術形式為手段表現南安文化風格、歷史傳承、民俗民風的工藝品,如各種地方文化郵品、創意公仔等。
(五)優勢產業產品:指依托南安服裝、鞋帽、傘具、食品、石材、水暖等優勢產業品牌,突出原產地元素制作的相關產品,包括食品、鞋服、雨傘、石材工藝等類型。
第三條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成立南安伴手禮認定委員會(簡稱認定委),負責南安伴手禮的評價、認定和管理工作,包括:
(一)提出扶持南安伴手禮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二)受理南安伴手禮申報;
(三)組織對申報的資料進行審查及產品檢驗,并擬定入選名單。
認定委設主任、常務副主任、副主任和成員,由旅游主管部門人員、旅游商品專家、旅游院校相關學者、媒體記者和導游構成。
第四條南安伴手禮認定堅持企業自愿申請,按照平等、擇優、公開,市場評價與質量安全評價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認定免費。
第二章申報條件
第五條申報南安伴手禮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一般要件
具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證照;從事食品生產的,必須持有相應的衛生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
具有一定的生產規模以及相適應的生產場地、生產設備、檢測設備,產品必須按標準組織生產。
具有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相應人員、有健全的質量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防護措施。
(二)特殊要件
符合第二條相關伴手禮要求,同時要求包裝簡潔、個性、美觀、便于攜帶,保質期在48小時以上。
第六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認定為南安伴手禮:
(一)近2年內在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監督抽查中,產品質量被判為不合格或因嚴重質量違法行為受到查處的;
(二)產品列入國家強制管理范圍尚未獲得相應證書的;
(三)消費者對產品質量、計量以及價格等問題反映強烈的;
(四)有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第三章申請和認定
第七條凡申請南安伴手禮認定的單位和個人,應如實填寫《南安伴手禮認定申請表》(紙質版一份,需加蓋公司公章;電子版一份),向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商品實物一件(認定結束后歸還);
(二)一張以上申請商品實物獨照(電子版);
(三)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注冊商標證明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公司公章;
(四)不同行業企業需按行業規定提交相關行業有效證件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公司公章。食品行業必須提供經法定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檢測報告(一年內);
(五)企業申請商品可以以單一產品或系列產品進行申請,系列產品需將系列中產品逐一列明;
(六)認定后的新增產品(無論單一或系列增加)需另行申請;
(七)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第八條認定依據企業提供的第七條所列材料,結合企業實物展示、現場介紹和專家實地核查;實地核查,重點核查申報企業的運行情況、申報產品的監督抽查情況、產品的性能指標、消費者投訴情況以及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情況等。
第九條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對企業申報情況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的將推薦商品信息提交認定委進行認定;對不符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退回申請人。
認定委定期組織專家對南安市文化體育和旅游局上報的產品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南安伴手禮認定名單。
第四章發證和公布
第十條南安伴手禮實行單一認定制度,即一家企業一個產品擁有一個認定序號,同類包裝的系列產品視同為認定產品。
第十一條通過認定,產品將列入南安伴手禮名錄,認定委頒發相應認定證書或牌匾。從證書頒發之日起,認定生效,有效期3年,有效期內,商家可以根據《南安伴手禮標志使用暫行辦法》申請使用相關標識和字樣。有效期滿前3個月,商家應重新提出申請認定,并經認定委評審通過后,相關標識和字樣方可繼續使用。
第十二條認定委在相關媒介公布南安伴手禮名錄及相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規格、樣照、認定序號等。
第五章取消與終止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南安伴手禮認定:
(一)申請信息被確認不真實或隱瞞應予以說明重要情況的;
(二)比較普遍地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的;
(三)被發現有較大安全隱患,或已因安全問題造成健康、環境等損害的;
(四)引起重大質量投訴,或被認定為應由該商品的生產企業承擔主要責任的;
(五)在獲得認定公示后,部分喪失或降低其所具備標準的,給予取消認定并對外公告。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終止南安伴手禮認定:
(一)已停止或基本停止生產、銷售的。
(二)預期的生產條件和市場前景已不存在的。
(三)已明顯發生變化而成為新品種,需要重新申請認定的。
(四)有效期滿后未被認定委重新認定通過的。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認定委設立投訴電話、網站,接受消費者監督和投訴。認定委將加強對獲得南安伴手禮認定的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不定期采取部分抽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認定商品生產企業進行檢查。
第十六條獲得南安伴手禮認定的生產企業,應在產品的銘牌、標簽、包裝、說明書、裝潢和廣告宣傳中使用南安伴手禮字樣和標識。
第十七條南安伴手禮認定標識只能使用在被認定的產品上,不得擴大使用范圍。未獲得認定的產品,不得冒用標識;被取消或終止認定、超過有效期未被重新認定的產品,不得繼續使用標識。
第十八條對獲得認定的,若在有效期內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反映強烈、發生質量或安全事故的,或出現其他不符合相關認定標準要求的,由認定委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認定委予以撤銷南安伴手禮認定,收回證書,停止企業使用相關認定字樣和標識。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南安伴手禮標識由認定委統一設計,并申請注冊。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2017年10月20日
第三屆南安伴手禮認定申請表
QQ圖片20200615092915.png
注:電子表格請發送至:nalyj86391989 163.com。(郵件請附2-3張高清產品電子版圖片)
聯系人:小陳聯系電話:0595-8639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