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26年“丁穎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
發布時間:2026-10-21
截稿時間: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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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省委"百千萬工程"重大戰略部署,組織動員廣大青年大學生為推動廣東高質量發展貢獻智慧,支持助力大學生創新創業,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努力培養科學精神和科學態度,積極學習科學知識和科學方法,并進一步選拔優秀作品參加2026年"挑戰杯"廣東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和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院科聯計劃于10月至12月舉辦華南農業大學2026年"丁穎杯"大學生創業計劃院內選拔賽。
一、活動時間與參賽對象
活動時間:2026年10月至12月
參賽對象:凡在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均可申報作品參賽。
其中:
·碩博連讀生、直接攻讀博士生,若在2026年6月1日前未通過博士資格考試,按碩士研究生學歷申報作品
·本碩博連讀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別對應本、碩申報
·博士研究生僅可作為項目團隊成員參賽(不作項目負責人),且人數不超過團隊成員數量的30%
二、作品形式
作品要求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應用價值和創新意義。參賽作品必須以學生為主設計、獨立自主完成、能夠參加展示,且為距終審決賽當年6月1日前兩年內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
競賽作品分為三大類,其中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的作者限本科生。
1.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
2.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
3.科技發明制作
三、申報形式
參賽作品須以學生為主設計、獨立完成、能夠參加展示,需為距終審決賽當年6月1日前兩年內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
1.個人作品
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申報作品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2人。
2.集體作品
作者超過3人,或者不超過3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報集體作品。
·集體項目作者必須全部為學生
·可跨學院、跨學科、跨專業、跨年級組隊
·集體作品總作者數不得超過10人
·每個項目指導老師不超過3人
·跨學院、跨學科申請項目,以集體項目代表所在的學院進行申報
關于評審分類
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集體作品,均按學歷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科生、碩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集體作品除填寫集體作品名稱外,還要注明一位學歷最高的作者為集體項目的代表。
四、作品類別
1.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參賽對象只限本科生)
·A.機械與控制(包括機械、儀器儀表、自動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
·B.信息技術(包括計算機、電信、通訊、電子等)
·C.數理(包括數學、物理、地球與空間科學等)
·D.生命科學(包括生物、農學、藥學、醫學、健康、衛生、食品等)
·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學、化工、生態、環保等)
2.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
參賽作品內容可圍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5個組別形成社會調查報告。
3.科技發明制作
主要分為A、B兩類:
·A類:科技含量較高、制作投入較大的作品
·B類:投入較少,且為生產技術或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制作等
作品分類同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的A-E類(機械與控制、信息技術、數理、生命科學、能源化工5個組別)。
五、獎項設置
競賽設立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評選出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應用價值和創新意義的優秀作品,頒發榮譽證書,對作者以及指導老師予以表彰獎勵。
獲獎作品將成為我校參加第十九屆"挑戰杯"廣東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重點推薦對象。
六、作品提交方式及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參賽隊伍以隊長所在的學院進行申報,需完成20頁以內的PPT作為項目介紹材料(轉PDF格式),并填寫好《華南農業大學2026年“丁穎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申報表》(詳見附件1),同相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學院。各學院根據分配名額將經過院賽選拔的作品材料(申報表、匯總表、項目介紹PPT材料、相關證明材料等)于2026年10月27日晚上12:00前報送至華山區宿舍十棟二樓AI科聯辦公室。
2.上交內容與方式:
電子版:各學院于上述時間內將附件1申報表、附件2匯總表、項目介紹PPT及附加材料等文件壓縮包發送至tiu_jsb@foxmail.com;
紙質版:附件1申報表一份非匿名版本,五份匿名版本。附件2匯總表一式一份,其中附件1和附件2須加蓋學院團委公章、申報表封面封底統一使用黃色虎皮書,交至華山區宿舍十棟二樓AI科聯辦公室。
3.后續通知將在院內選拔咨詢微信群發布。(見文末)
4.附件獲取:
https://pan.baidu.com/s/1DI3y3TJAVT6eUA4cUcUU2Q?pwd=cjbx
提取碼:cjbx
七、大賽聯系方式
負責人
聯系方式
卿善玨
翁志豪
趙學彬
劉家悅
院內大賽咨詢微信群(如咨詢群二維碼已過期,請聯系負責人,由負責人拉你入群)
原文出處于底部閱讀原文獲取
https://mp.weixin.qq.com/s/4CpgVxAK5W5_Ellol7FZ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