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征集“河南市場監管”新媒體標志和卡通形象的公告
為打造河南市場監管宣傳品牌,提升河南市場監管宣傳影響,現就公開征集“河南市場監管”新媒體標志、卡通形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
2025年9月5日—2025年10月20日。
二、征集內容
“河南市場監管”新媒體標志(含名稱)、卡通形象(含名稱)。
三、作品要求
(一)應征作品及名稱要求形象貼切,具有河南地方文化特色和市場監管工作特點,易于識別記憶和推廣宣傳。設計形象積極向上、樣式新穎、有親和力,作品構思精巧、色彩協調。
(二)新媒體標志要求簡潔明快,適用于新媒體頭像及印刷品、徽章等文化產品。
(三)卡通形象為實圖無背景、需適用于平面、立體和網絡媒體的傳播,可被制作成印刷品、徽章、立體玩偶等文化產品。
四、投稿要求
(一)征集活動以個人或團隊為單位,“河南市場監管”新媒體標志和卡通形象可分別投稿。
(二)應征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如參考其他作品,需寫明作品元素借鑒來源,如借助人工智能輔助創作生成需要標注。
(三)作品需包括:設計圖和名稱;設計理念及創意說明(200字以內);作者姓名及聯系電話。獲選后作者需要提供高精度原稿。
五、投稿方式
作品需以電子稿形式提交,提供PSD或JPG格式文件,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單個文件不超過20MB,若為手繪作品請掃描或拍攝清晰圖像后再用JPG格式發送。
材料提交時請將文件夾進行壓縮,需命名為“河南市場監管新媒體標志征集投稿+姓名”或者“河南市場監管卡通形象征集投稿+姓名”發送至hnscjgxcc@163.com。
六、其他說明
(一)最終獲選作品將分別給予人民幣3000元獎勵。
(二)投稿作品一經采用,其知識產權及使用權、修改權、復制權等均歸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所有。
(三)投稿作品的標志名稱、圖案和相關內容等不得對他人的注冊商標、外觀設計專利及受知識產權法保護的其它文本構成侵權,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及賠償由作者自行承擔。
(四)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所有。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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