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形象標識(LOGO)征集啟事
發布時間:2023-08-23
截稿時間:2023-09-20
閱讀量:2824次
為提升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形象辨識度,更好地向公眾展示機構形象,現公開征集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形象標識(LOGO)設計方案。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形象標識(LOGO)。
二、征集對象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社會征集,具有從事機構標志、形象戰略、品牌發展或者相關經驗的咨詢公司、廣告公司等專業設計機構和個人均可參加。
三、設計要求
(一)能夠充分表達內蒙古教育考試“公平、公正、高效、規范”的服務宗旨,充分體現地域特色、文化內涵。
(二)凸顯藝術性和傳播力。采用彩色圖文設計,構思創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深刻貼切,富有時代感。具有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和藝術感染力,易于辨識、易于理解、易于推廣與傳播。
(三)具有形象延展性。能夠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微信、APP客戶端等網絡載體的應用,便于印刷和其他設計制作,適合在名片、信函、辦公場所、各種標牌等載體中使用。
(四)堅持原創首創。必須是未經公開發表過的原創作品,不能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權益。不得與其他形象標識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冊。
凡涉及抄襲、借用、一稿多投等侵權行為的,均由應征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收到作品中出現內容相同或相似時,將按收到作品的時間先后順序,選取先投稿者作品。
四、稿件要求
(一)應征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A4紙(國際標準紙張210mm×297mm)規格設計彩色稿一式二份(圖片不小于紙幅三分之二,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2.創意設計說明(500字左右)二份,簡述設計構思和形象標識的寓意、內容、顏色和各組成部分的含義,并展示不同尺寸、彩色和灰度的顯示效果。
3.提供電子稿(矢量原始設計圖),以AI、PSD、CDR等格式電子文件方式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刻錄為數據光盤隨紙質設計稿一起郵寄。
(二)應征者需按《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征集活動報名表》(附件1)內容填寫機構信息或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完整信息,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個人有效證件復印件,按設計要求對形象標識進行設計。
(三)每位作者提交稿件不超過3份。
(四)稿件可以個人或團體名義提交,設計者須注明個人或團體資料(包括參與者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詳細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所需注明的其他事項)。
五、評選方法
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評審小組對征集到的作品進行評審。確定優勝作品及入圍作品,最終結果將通過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網站公示并另行通知優勝獎、入圍作品獎作者領獎方式。
六、獎勵設置
(一)本次標識征集設優勝獎1名、獎金人民幣5000元;入圍獎3名,獎金各人民幣1000元。
(二)上述獎勵金額為稅前獎金,所得稅由獲獎者自行承擔。
(三)獎金交付于作品的創作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創作者1人以上的,交付于《報名表》中“呈交機構法人代表簽章或作者簽名”一欄排名最靠前的應征者或其書面指定的代表。
七、其他事宜
(一)征集時間和投稿方式。
1.征集時間:從即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2.投稿方式:作品需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征集”字樣。投稿截止日期以寄出地郵戳時間為準,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或其它非主辦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責任。
收件地址: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郵編:010011
郵箱:nmgjyzskszx_jl@126.com
聯系人:姜老師
聯系電話:0471-3261900
(二)最終采用的作品,視為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委托作者創作,作品所有權和使用權等均歸委托方所有,對獲獎作品的修改及使用,不再另付報酬,應征者的上述著作權轉讓不可撤銷。在公布評選結果之前,創作單位或作者本人不得自行發布或者發表參評作品。
(三)應征者需簽署《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征集活動承諾書》(附件2),隨報名表、作品一起郵寄,承諾保證作品為作者自創、未公開發表、不侵犯第三方權利。凡涉及剽竊、抄襲等侵權行為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均由創作單位或作者本人承擔,與我單位無關,如應征作品發生侵犯糾紛,由應征者承擔全部責任。
(四)所有應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附件:1.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征集活動報名表
2.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征集活動承諾書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征集活動報名表
應征機構(姓名)
性別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單位(或職業)
組織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
呈交機構法人代表簽章或作者簽名
年月日
注:請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附件2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征集活動承諾書
承諾人已充分知曉并自愿接受《關于公開征集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形象標識(LOGO)的啟事》(以下簡稱《征集啟事》),現承諾如下:
1.承諾人保證除主辦方及指定的內部工作機構外,不對外披露應征方案本身及其創意。
2.承諾人保證作品為原創,且擁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權,除參加本征集活動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
3.承諾人保證,作品自成為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起,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成為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標識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4.承諾人保證其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否則,由承諾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如因承諾人違反本規定,致使主辦方遭受任何損失,主辦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最終解釋權歸屬于主辦方。
5.本承諾書自承諾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承諾人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號碼):
承諾人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https://mp.weixin.qq.com/s/2FC3mklPPGyH_sWo56rQLg